作者:佤佬民


1975年?文革還沒有完全結束,我第一次到昆明,大概是昆明歌舞團?舉辦音樂會。那個年代對這種節目不會又太多人有興趣,我很容易買到票並且很便宜。

在這次音樂會上,我又聽到了哀格蒙特序曲,盡管演奏水平不是很高,但是相隔十幾年再聽到這首激動人心的偉大作品,又一次被感動得熱血沸騰。也大有隔世之感。又過去了四分之一世紀,這個印象至今鮮明生動。

一個月前CCTV10播送“走近交響樂”。對我來講真是一次(一個月多月、每天一個多小時)的難得的音樂教育課。喜歡音樂六十多年,還是第一次知道交響樂可以如此去聽,去“理解”關鍵是“理解”。
才知道交響樂尤其是浪漫主義以後的標題作品是可以像讀敘事詩一樣了解其內容,每一個樂段每一個旋律都有其特定的意義

過去和朋友談論音樂,每逢碰到有人說:“我不懂音樂”時,我總是說:“音樂不要懂,只要喜歡、只要能被感動就行”。
在CCTV的音樂講解中說,對於標題音樂必須按照作曲家的標題規定來理解,這對於音樂專家或者音樂行家是正確的,可是對於普通欣賞者就不見得正確。絕大部分音樂愛好者在聽一首樂曲、哪怕是交響樂時,不見得知道作曲家要描述的是什麼,甚至於聽了一輩子,也並不知道作曲家的主觀,甚至於根本就不知道作曲家姓甚名誰、哪一國人。這不會妨礙聽者被者一首樂曲感動、深深感動、感動的五內俱焚。
最根本的是,音樂和其他藝術形式不同的是,是表現的藝術,而不是描述的藝術。
或者說音樂是抒情的而非述事的。音樂是情緒和詩歌一樣
盡管作曲家本人在作品中,有時會完全模仿自然界的聲音。有時是敘述一段故事或歷史,但是聽者不一定就能理解。如果看說明那就不一定是被音樂感動。否則像柴可夫斯基的“1812序曲”就不可能被法國人喜歡了。

如果毛澤東沒有寫過“國際悲歌歌一曲 狂飙為我從天落”。下面這一段我就不敢寫,或寫了不敢說出來。國際歌的悲壯氣氛是多麼感人!在十九世紀那個年代,無產阶級所處的地位到了無法生存的地步,這首戰歌極端悲壯,卻絕不是悲觀,而是鼓勵斗爭、鼓勵向上的。
有些話我還是不能暢所欲言。我認為音樂的樂曲部分不能用“阶級性”這種標准去劃分。
千秋萬代、古今中外,正直的人有誰能不為貝多芬在音樂中體現的抗爭精神、反抗壓迫、追求光明、平等、自由民主的氣概所感動呢。

並不是說不要去了解作曲家的意圖,或者音樂作品中的常規表現方式。自從看了CCTV的交響樂節目後(兩個,)我的確對於很多作品有了更深的認識。其實從前我也時常看很多關於作曲家、關於作品的書籍介紹。
但是我可以說:我首先是被音樂作品本身感動之後,才對那首作品的作曲家和這作品的文字介紹有興趣。

我,生平能完整的把歌詞唱完全的歌是:國際歌、國歌、東方紅、還有兒歌吧。
在我看來歌詞不是重要的,可以被各種人拿來填各種的詞。可是你無法把二泉印月填成喜洋洋。那樣,你的把整個節奏、區分,強弱全都改造一下,也不一定就行。

音樂當然能讓人們如痴如醉,這在通俗音樂里表現的最明顯,不是有過報道嗎,在國外、十幾年前一場搖滾樂下來會發生大規模骚亂,要動員大量警力才能恢復秩序。不過我覺的這不是音樂的力量,這合文革一樣,“紅衛兵”小將的除四舊,把絕對寶貴的文化遺產付之一炬,和把老舍打得半死最終置於死地相似時。那不是感動,而是煽動的力量,是煽動人們把獸性的一面發泄出來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