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規定,是從2006年11月6日起,我是知道的。主要是針對本年8月恐怖分子在LONDON機場,企圖利用牙膏里裝液體炸彈壟擊客機未遂,所做出的反應。

此次出境前,除了按習慣查一下當地的天氣什麼的,也特別查了這一點。因為旅行途中帶點香水牙膏面霜之類必需品,總是免不了,總不能樣樣在當地花十倍的價格再買一次吧。再說,好象聽說這個新規定的人不少,就是攜帶的液體不能超過100毫升,但是人雲亦雲的更多,有說可以隨身,還有說托運也不可以,唉,還是親身經歷了才有發言權。
在歐盟國家安檢口,確實有男女工作人員在宣傳,也有很大的提示牌,標明哪些液體受限制,比如:水,飲品,湯,面霜,發膠,牙膏,香水,ETC。
——我沒有想到唇膏居然也在列,這是在新聞中沒有指出的。
這些物品必須用透明的塑膠袋單獨裝,加起來總數不能超過100毫升。事先有的新聞上說,袋子要在機場買,其實是免費的。但是歐盟不同機場用的袋子,有的是密封口,有的是膠貼口,質量也不盡相同。賣袋子的可真發了,用量好大呢,呵呵。
安檢口有桌子,算是封裝台。把自己隨身的受限液體裝在袋子里提着進安檢,工作人員還會謝謝你的合作。提進去,也同樣跟外套,手提包,一起過機,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檢查程式,這個很奇怪。
其實液體托運,就不會有這些麻煩了。新規定只針對手提行李。象我的香水和噴發水事先包好在托運包里,擔心了一路,到了目的地也沒有碎掉。
從機場免稅店帶東西,跟以往不同了——
如果在非歐盟機場買了免稅物品,目的地是歐盟國家,有受限液體仍然不能手提。
如果在歐盟機場免稅店買了香水,酒類這些受限物品,售貨員問好你還在歐盟機場轉機後才到目的地,就會把東西全封在一個結實的大袋子里。這個袋子沒什麼特別的,只是封口特別緊,購物單也封在里面,到達前千萬不能自己拆開,因為拆開就封不上了。
過安檢機時,要自己把袋子放在外面。
不過,轉機時,並不是象新聞里說的,要把物品交掉,還是自己守着的。

在安檢處,我差點遇上麻煩。
第一個錯誤:因為在法國買了些香水,也有別的東西,售貨員問好我要轉機才回香港,就把所有物品封在四個大袋子里,恰好就把購物單封在了其它袋里,而香水袋里沒有購物單。
第二個錯誤:過安檢機時,因為警報響要搜身,我沒有及時把我的受限物品從紙袋里取出來單獨過機。
結果,安檢的大叔提着我的袋子問我是否可以看。看到有大量香水,就問我是在哪里買的,是否有購物單。我找出購物單的袋子給他看,剛好購物單有點折疊,他說,我沒法看。我的心一下子提起來了,生怕被沒收。好在,他雖然沒有拆我的包裝,但還是努力地一樣樣核對了物品後,放了行。
我前面的人就不那麼幸運了,他帶着一包什麼東西,安檢人員問他是什麼,他居然不知道,結果人家用刀劃開檢驗後給沒收了。

  總體感覺,安檢比以前嚴格。就為了能快點過檢,憑經驗,我的牛仔褲沒有用任何腰帶,身上不裝任何物品,省得翻來翻去很不好意思。在香港算是好過的了,什麼都沒響。結果歐盟麻煩死了,響過就要等着被搜,而且搜得很仔細,細得讓人目瞪口呆,比國內機場精確多了。甚至有的關口是要脫掉鞋子,即使不脫,安檢的LADY也要把手伸到鞋子里面按來按去,真是訓練有素。
  畢竟是為了大家的安全,想到這個,所有的麻煩都可以理解和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