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國失業記
剛一到法國,我就一頭扎進語言學校里去學習法語。我原來的想法是先過了語言關後再考慮就業的。但是很快,一位越南同學就否定了我的想法。當知道我在法國有隨便工作的權利時,她羨慕之余拼命鼓動我去找工作,而且無論是什麼樣的工作都要接受。看到我無動於衷,她就給我上了一課:在法國,打工不一定是為了維持生計,而是為了失業!
我不由的目瞪口呆了:打工是為了失業?原來,根據法國的法律,凡是工作滿四個月或累計滿600個小時的失業者,都可以領取保障局發的失業救濟金。救濟金的金額差不多相當於原薪水的70%.而且,一旦參加工作,(工作時間長短不論)就可以獲得一個社會保障號和一張醫療保險卡(carte d‘assurance maladie)憑著這張卡就可以享受各種免費醫療和購買免費的藥物了。我因為沒有工作,所以,看病吃藥使用的都是我丈夫的醫療保險卡。想到工作後將有自己獨立的醫療保險卡和社會保障號,我就開始有些蠢蠢欲動了。“而且,你可以工作滿4個月就’失業‘,然後一邊領取失業救濟金一邊回來上學。”那位越南同學的最後這一番話,使我下定了決心盡快找到一份工作。
為了找工作,我和其他的法國人一樣帶上自己的簡歷去ANPE(法國就業局)和那里的工作人員“約會”了。據說,指望就業局找到工作的可能性是極小的。但是要找工作的人都得來這里報到並建立一個永久的就業檔案。在就業局建好就業檔案後,我就成了法國幾百萬失業大軍中的一員了。負責接待我的那位女士認為我的法語水平不夠好,會使就業的范圍變得很窄,她建議我在找工作期間繼續上學。我接受了她的建議,繼續讀書本來就是我原先的意願。她非常高興,當時就打電話替我安排了一間語言學校。知道我沒有駕照,她特意為我安排的是離我家最近的一所學校。她把我所有的材料都列印了出來,並附上對我的材料的看法,然後讓我帶上所有的資料去她指定的學校去和校長進行“約會”。到了那所學校後,他們對我的法語進行了一個簡單的測試,然後根據我的水平進行了分班。並告知我從第二天開始就可以上課了。但是,對學費的事卻始終只字不提。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天底下還真是有“免費的午餐”的——這所學校是免費的。這是政府為了扶持和幫助失業人員而開設的免費就業培訓。這些培訓除了語言外,還有電腦和其他很多方面的就業培訓,也都完全是免費的。據說,不但培訓是免費的,而且成績優異者還會每個月得到“獎學金”。我這才開始後悔,沒有早點到ANPE報到。因為原先我所上的語言學校都是高收費的。而這所學校雖然是免費的,但是教學質量竟一點也不比那些私立學校里的差。
我在ANPE給我安排的學校里混了快一年後,他們依然沒有給我找到任何工作。學校里的老師則告訴我,我願意在這學校里呆多久就呆多久,初級課程上完了可以上中級,中級上完了可以上高級……這“免費的午餐”居然可以無休止地吃下去。因為我是一個失業者。法國政府是很善待納稅人的,畢竟,失業者都是“准納稅人”或“曾經的納稅人”。我因為處於失業的處境中,坐公車居然可以大打折。在法國,公車的正常月票價為200塊錢人民幣,但是,對失業者的售價卻是70塊錢人民幣。
後來,終於有熟人介紹了一份工作給我。那是在蝸牛食品加工廠里用電腦制作產品標簽。我和老板面試很順利。沒幾天她就來信通知我可以正式上班了。但是,我和老板之間沒有費任何時間來談薪水的問題。法國法律規定,就業人的薪水水平是不能低於SMIC標准的。SMIC就是最低薪水線。一般工廠里剛開始工作的人,薪水都是按SMIC給付的。所以我連和老板議價的機會都沒有。當然,老板也找不到任何空子欺騙我。法國的SMIC水平為月薪水約1100歐元。(差不多相當於7700塊錢人民幣)每個月扣除約20%——25%的各項保險和稅收後(這個百分比是根據不同的公司性質來定的)大約每個月的純SMIC約為6000塊錢人民幣。所以,盡管這是法國最低的月薪水,我還是非常吃驚的:一個月的薪水,相當於我在國內當老師半年的薪水呢。除此之外,我每個月還享有除了周末和法定假日之外的兩天半帶薪假期。感覺上,法國這個社會很公平,無論工作好壞,只要是納稅人,人人就都享有帶薪年假和免費醫療的權利。在法國人看來,工作不分貴賤,不同的工作只是社會分工不同罷了。難怪很多法國人,在這家加工廠一做就是20多年,居然也沒想過要去另找好點的工作。在法國,很多家庭婦女是沒有固定工作的,他們常常只是找一些季節性的工作,一年工作幾個月,然後其余的時間就在家里領救濟金。我的很多同事就是這樣,每年工作六個月,然後領六個月的救濟金。這樣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年底的薪水稅不用交。根據法國的法律,每年年底,每個領薪的工作人員都得繳納相當一個月薪水的薪水稅。但是,如果夫妻倆人的年收入加起來達不到某個水平,就可以免交這筆稅款。因此,很多法國女人就只打季節工,這樣,他們本身年底的薪水稅不用交(失業者是不交稅的)而且,他們夫妻倆人的年收入加起來很可能沒有達到交稅的標准,從而也使得丈夫免交那筆薪水稅。
上了四個月的班後,我就開始盼望被“炒尤魚”了。我原來就不打算長期打工的,重返校園才是我的意願。但是,在法國,就業者是不能炒老板尤魚的,只有被老板炒尤魚才有權利領取救濟金,如果在合同執行期內炒了老板就沒有救濟金可領了。同樣地,如果,在沒工作滿4個月被炒了也一樣得不到救濟金的。哪怕就差1個小時也是不行的。熬了6個月後,我的合同終於結束了,我就不在續簽了。於是我以“合同期滿而失業”為由申請失業救濟金。法國人辦事的效率是很慢的,但是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卻很快,救濟金的申請比我想象中要簡單和容易多了。我只和保障局約了一次會後就解決了。在約會中,他們告訴了我的各項權利:我在法國一共工作了6個月,我可以領取6個月的救濟金。他們每個月有義務按期把救濟金發到我的信用卡帳戶上,如果我不能如期得到這筆救濟金。我可以對他們進行投訴。他們還把投訴電話也給了我。另外,從我申報失業救濟金的第二天開始,可以有35天的“失業假期”(周末和法定假日不算在內)在這35天內,我可以接受也可以無條件拒絕接受就業局給我安排的任何工作。我每天工作八個小時的月純薪水是6000塊人民幣。而每個月的救濟金是5000塊人民幣。工作8個小時和不工作所能領取的救濟金的差別是很小的。難怪法國的失業率一直居高不下。想來,在法國的幾百萬失業大軍中,“主動失業”的人也是不少的。辦完申請後,我算了一下時間,正好中國的春節就快到了。於是,訂機票,快快樂樂回國享受我的“失業假日”去了!
35天過去後,我重新和ANPE約會。這個約會是必須的——表明失業的人有找工作的意願。如果少了這個步驟,就會被停放救濟金了。和ANPE約會時,我告訴他們我希望繼續學習。於是他們又把我送去“吃免費的午餐”了。這樣,我既可以繼續學習,又有了一個很好的借口來拒絕就業局給我找的任何工作——我在進行就業培訓呢!在法國,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就業局給提供的工作也是會被取消救濟金資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