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簽證2012年重大改革:簽證一般無須面簽,除非特殊情況使館的簽證官會電話或郵件通知預約面簽,遞交資料必須准備齊全才接收,如資料不全按要求補充全即可提交,資料中再次增加機票預訂單,資料遞交上去5-10個工作日即可出簽證結果。請遞交資料的人員一定要注意以下細節,以便提高簽證速度,以免多跑使館,這是廣州使館改革提高效率的目標。

    鑒於申請人數量巨大,我們必須集中精力進行處理。出於此必要性,我們要采取下述措施,敬請理解。所有申請人都會得到相同對待。

    1. 對於電話咨詢簽證事務,我們目前只能部分解答。請閱讀領事館網站上廣泛及多語種的簽證信息, 如有疑問,請發送郵件至 。請注意,因人手不足,如所提問題已在簽證須知中詳細規定了的或由其它網站資料涵蓋了的,將不予回復

    2. 如果申請人的主要旅行目的地是德國,且居住地在廣州領事館的領區(廣東、廣西、福建、海南)內,不得在德國在中國的其他領事館的簽證處或其他申根國家的簽證處申請簽證。(關於各簽證處負責的地區見簽證須知。)如果遞交申請的領事館不負責該區域,簽證申請將會被駁回或拒簽

    3. 在正常處理時間內詢問處理進度的問題將不予回答。申根簽證的正常處理時間為5 -10個工作日,德國簽證為8 – 12周 (例外:留學簽證的正常處理時間為5 周)。請留意上述處理時間,並請及時遞交申請,以留出足夠的處理時間。申根簽證的申請請至少在出發前15天即遞交。如果遲交了申請,即使以機票已買為理由,也不能得到優先處理。 我們原則上建議:在簽證簽發後再確定購買機票。

    4. 出於數據保護的原因,我們不能向第三方透露簽證審批的狀況,無論是電話還是書面咨詢。簽證審批狀況只能告知簽證申請人本人,或由其書面委托的全權代表。

    5. 同樣出於數據保護的原因, 拒簽理由只能告訴申請人本人,或能證明是由申請人本人全權委托的人 書面提出請求(要有簽名)或者是簽證處正常辦公時間內(周一到周五, 8.30- 11.30 )進行的單獨會談(須帶護照)。其他人的問詢概不回答。

    6. 只有在我們要求的情況下, 才將您的資料寄來領事館,並且要注上您簽證申請的6位數編號。 如果申請人尚未提出申請,沒有該編號,我們因此無法歸檔的資料,將予以銷毀。

    7. 此外,我們要特別指出,您的簽證申請只有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才予以受理。

    感謝您的合作!

    (來源德國駐廣州領事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