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繁旅行者”定義和簽證申請手續
(2012年7月16日起新的“頻繁旅行者”定義)

在申請前的三年內獲得並依法使用了下列簽證中的一項:

  • 兩個或以上申根短期簽證
  • 一個或以上申根一年或多年簽證
  • 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以色列、日本、韓國、紐西蘭或美國的兩個或以上簽證
  • 一個或以上申根簽證上述國家的一個或以上簽證

*曾持有德國長期簽證不能取代上述條件。

申根簽證特征 : 簽證標簽上有“VISUM”字樣,“Visastyp (簽證類型)”為“C”(一年或多年簽證則為 C1、 C2等 )

頻繁旅行者無論申請何種申根簽證,均可向德國工商大會所屬德中工商技術咨詢服務(太倉)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GIC) 簽證申請受理部遞交申請。

關於頻繁旅行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簽證申請規定

頻繁旅行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與其同行、旅遊日程一緻一起申請簽證,也無需本人面交申請。

與頻繁旅行者的親屬關系須呈交經有關省市外事辦公室認證的公證書以作證明。戶口簿、結婚證和/或出生醫學證明不足為憑

共同旅行須呈交詳細日程以及經確認的旅館訂單 (旅遊或商務隨行)或德國邀請人的邀請函和護照復印件 (探親訪友)以作證明。

向GIC簽證申請受理部遞交申請,須在為頻繁旅行者預約時間時說明,是頻繁旅行者單獨申請簽證,還是與其隨行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要申請簽證。

申根簽證申請材料補充清單

  • 凡申請申根旅遊簽證、申根探親訪友簽證和以參加文化體育活動為停留目的申根簽證三類簽證的申請人,請撥打新專線021-5011 1952進行預約。受理時間:上午9:00 - 11:00,下午13:00 - 16:00。 請注意此專線不辦理其他簽證類型的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