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駐廣州領館:申請申根簽證一般信息

中國廣州天河路 208 號
粵海天河城大廈 14 樓
郵編: 510620
電話: (+86-20) 8313 000
傳真: (+86-20) 8516 8459
電子郵件: info@kanton.diplo.de
網站: www.china.diplo.de
2013 年 3 月版
申請申根簽證一般信息
一般信息
申根簽證(如無其他加注)准許前往所有“申根國家”:比利時、丹麥、德國、愛沙尼亞、芬蘭 、法國、希臘、冰島、義大利、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挪威 、奧地利、波蘭、葡萄牙、瑞典、瑞士、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捷克和匈牙利。
負責受理申請的是主要旅行目的地所在的申根國(而不一定是進入的首個申根國!)的使領館。
持有申根簽證並不意味着擁有入境的法律權利。最終決定在進申根地區時由邊防警察進行。除護 照和有效簽證外,入境時有可能還會被要求出示居留資金、天數、目的和醫療保險證明材料。
每半年在申根地區居留九十天或以下(從首次進入申根地區算起)。
請注意: 申根簽證持有人只能在簽證注明的有效期內停留注明的天數。如果醫療保險能覆蓋該時段,有效 期有可能比實際需要的停留時間最長多 15 天,以便靈活使用簽證。
舉例:有效期為 3 月 1 日到 25 日,停留時間為 8 天。在這種情況下,您只允許在注明的有效期內 在申根國家內最多停留 8 天。但您的醫療保險須覆蓋 3 月 1 日到 25 日整個時段,以便您靈活使用 簽證。
哪家德國駐華使/領館負責我的簽證事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有下列五家負責各自領區簽證發放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使領館:
- 駐廣州總領事館 負責福建、廣東、海南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簽證事務。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 208 號天河城大廈 14 樓,郵編:510620,電話:(020) 8313 0000,傳真:(020) 8516 8459,電郵: info@kanton.diplo.de
b) 駐上海總領事館 負責安徽、江蘇、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簽證事務。
地址:上海銅仁路 299 號 SOHO 東海廣場 8 樓,郵編:200040,電話:(021) 6032 6500,電
mailto:visa-information@shan.diplo.de郵: visa-information@shan.diplo.de
c) 駐成都總領事館 負責四川、貴州、雲南省和重慶市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簽證事務。
地址:成都人民南路 4 段 19 號 25 樓,郵編:610041,電話:(028) 8528 0838,傳真:
(028) 8528 0866,電郵: visa@chengdu.diplo.de
d) 駐香港總領事館 負責香港、澳門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簽證事務。
地址:香港金鐘道 95 號統一中心 21 樓,電話:(00852) 2105 8777,傳真:(00852) 2105 8788,電郵: info@hong.diplo.de
e) 駐北京大使館 負責中國其他省分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簽證事務。地址:北京朝陽區東直門外大街 17 號,郵編:
100600,電話:(010) 6532 5560,傳真:(010) 6532 3557,電郵: visa@peking.diplo.de
f) 駐沈陽總領事館
(2012 年 10 月新開館)
預約面談時間
可通過 TLScontact 公司廣州簽證申請中心遞交申根簽證申請,詳情見下條規定:“提交申 請”。
申請申根簽證原則上不需要本人面談,因此也不需要預約面談時間。
如有必要進一步澄清情況,申請人有可能獲邀來領事館簽證處面談。面談時間通過簽證申請中心
預約。
德國/歐盟/歐洲經濟區公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生活地點在廣州總領事館的領區內(須提供證 明),不必事先預約,可直接於每個工作日的 10:00 至 11:00 點到本館提交申根簽證(短期停留,每
半年逗留時間不超過 90 天)申請。該規定不適用於其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員。 現行規定(每周一 13:30 到 14:30 點提交申請)將自 2012 年 12 月 3 日起失效。
如直接向簽證處申請申根簽證,需要預約提交申請的時間。申請人須攜帶本人因私護照,並在網 上預約時間。網址:
https://service2.diplo.de/rktermin/extern/choose_realmList.do? request_locale=de&locationCode=kant
如果您通過簽證預約系統沒有約到時間,還可以直接向領事館簽證處預約。在此情況下,您必須本人(不能通過代理人)
攜帶護照前來預約。經預約獲得遞交申根簽證申請的時間。
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 TLScontact 公司廣州簽證申請中心遞交申根簽證申請:
TLScontact
德法聯合簽證申請中心
東寶大廈二樓
東風東路 765、767、769 號
越秀區 510080
電話: 400-067-0050 (周一到周五, 8:30 到 12:30, 13:30 到 16:30) 網站: https://cn.tlscontact.com/cnCAN2de/login.php?l=en
不需要本人親自遞交。申請資料可通過全權代表遞交(需要全權委托書)。
目前的簽證申請中心, 地址: 天河區體育西路 189 號二樓 200 房, 電話: 0086-20-38798400,將於
2012 年 11 月 30 日關閉。收取簽證申請僅限 2012 年 11 月 26 日之前。
須呈交下列材料以便本館簽證處審核簽證申請:
- 親筆簽名的護照(所申請的簽證到期後有效期不少於三個月)及其照片頁復印件一份
- 一份用電腦填寫完整、親筆簽名的在線申請表。網址:www.china.diplo.de
- 兩張白底近期證件照
- 居所證明
- 中國公民呈交戶口簿原件和一份完整的復印件,無需譯文
- 簽證手續費
- 所有申根國家通用、適用於所申請時間段的醫療保險證明的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 按不同居留目的還須呈交其他作為申請佐證的材料,詳情見 www.china.diplo.de “赴德 須知—簽證規定”欄:
·商務簽證
·探親訪友簽證
·旅遊/團體旅遊(ADS)簽證 ·參加文體活動簽證
所有中文材料均須提供德文或英文的翻譯件。
未滿十八周歲的申請人: 如申請人未滿 16 周歲,簽證申請須由父母或其法定代表簽字。如已滿 16 周歲,應由其本人簽字。
未成年人須提供?的證明。證件(比方說出生證)須經公證。 如果父母單方擁有唯一的?/監護權,需要提供法院判決予以證明。該檔案須包含撫養權和監護權 的證明。
如果上述須知任無法涵蓋您具體的信息需求,請聯系簽證申請中心的咨詢電話:400-067-0050
由於對每份申請都按法定條件和個別情況具體做出決定,簽證須知中無法列盡簽證條件。本館在 處理過程中有權要求補交材料,比方說能證明按時返回中國的材料。
如果提交簽證申請時未能交齊須知中所列的資料,申請將不被受理。 簽證費
申根簽證費為 60 歐元。未滿六周歲的兒童免繳簽證費,六至十二周歲兒童的簽證費為 35 歐元
簽證費按當日匯率支付人民幣。
簽證費是管理費,即使拒簽也不退還。
德法聯合簽證申請中心額外收取 25 歐元的服務費,該費用也是用人民幣支付。
除此之外,簽證處的所有服務(比方說申請表、信息材料、預約)都是免費的。
申請審核期
材料齊全後,本館一般需 5 個工作日審核簽證申請。其間不回答關於辦理情況的詢問。如要求補 交材料,審核期相應延長。
重要提示——領到簽證後
領到簽證後,申請人請立即核對相關信息。特別是簽證有效期的起始和終止日期、居留天數、照 片、姓名拼寫等內容是否准確。發現錯誤立即通知簽證處。
拒簽後如何應對?
如果被拒簽,您可以在獲知拒簽的一個月內向領事館提交一份書面申訴信。您可以在申訴信中要 求重新審查簽證申請,並同時獲得機會提交缺失的證據。請注意:這一程式通常需要 4 周或更長 的時間。
申 訴 信 必 須 由 本 人 簽 名 並 寄 往 領 事 館 簽 證 處 . 它 可 以 作 為 電 子 郵 件 的 附 件 發 到 info@kanton.diplo.de,也可以郵寄或發傳真(傳真號:0086-20-8516 8459)。申訴信在任何情況下
都應由您本人簽名。如果別人為您申訴,必須得到您的全權委托。
請注意:
- 在申訴信中要提供您的受理號(即:拒簽信中給出的號碼的後六位數及您的護照號)
- 請給出完整的聯系信息,保證能聯系到您。包括:電話號碼(連同區號),手機號,電子 郵件,完整的郵政編碼以及傳真號
- 在申訴信中您可以(再次)阐明,出於何種目的申請簽證。您可就拒簽的理由作出反應。 並提供您在申請簽證時未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果您申請簽證時材料不齊全,不建議通過申訴信來補交材料。重新遞交簽證申請,是獲得簽證 的更快的途徑。
如果您將材料通過一種途徑寄來簽證處,將有助於縮短處理時間,避免沒必要的重復工作。如果 您是發傳真,就不要再通過信件或電子郵件了。
如果審核通過,可以簽發簽證,會聯系您。
如果您的簽證申請在審核後再次被德國使領館拒絕,將在一封解釋信件中以德語詳細告知拒簽理 由。針對這封解釋信件,可以向柏林行政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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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此份須知中全部內容均基於本館撰文時掌握的知識和經驗。不保證其完整性及正確性。不能據此
須知提出法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