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參加文化體育活動為停留目的的簽證須知

申根簽證申請材料補充清單
以參加文化體育活動為停留目的的申根簽證
· 機票預訂單 當申請多次入境旅遊簽證時,首次旅行的機票預訂單
注意: 需為確認的往返機票。 機票應該在簽證颁發後出票付款
· 未成年人(18 歲以下): 學生證 + 學校出具的證明信原件,包含如下信息:
§ 完整的學校地址及電話
§ 准假證明
§ 批准人的姓名及職位
§ 復印件一份
未成年單獨旅行或者和單方家長旅行時:
- (當未成年人單獨旅行時)由雙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出具的,或者(當未成年人跟隨單方家長或監護人旅行時)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長或者監護人出具的出行同意書的公證書,並由外交部認證;在中國境外辦理時由境外相關政府機構辦理該公證。
- 家庭關系或監護關系公證書,並由外交部認證。
· 食宿證明 涵蓋在申根國家停留的全部期間。
· 活動的所在國主辦方的邀請函原件
需使用正式的信頭紙,並須明確包含如下信息:
§ 訪問的目的和停留時間;
§ 詳細的日程和路線安排;
§ 注明學習/體育活動的費用以及支付費用的單位;
§ 注明整個停留期間的住所。
· 中國文化或體育機構的證明信原件
(需要提供英檔案或中檔案+英文翻譯件)
需使用公司的正式信頭紙並加蓋公章,並須明確包含如下信 息:
§ 該機構的詳細地址和聯系人
§ 簽字人員的姓名和職務
§ 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專業技術人員適用)
§ 確認參加函
§ 支付旅行和生活費用的單位
§ 營業執照復印件(及英文翻譯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