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商務簽證 適用於因商務活動(商務訪問、商務考察、商務會談、培訓、履行合同等)或短期訪問目的(如學術交流等)申請去以色列簽證者。​​​​
 
一. 簽證資料
​1. 簽證申請人有效護照(有效期不少於六個月)及舊護照
2. 用英文或希伯來文完整填寫商務簽證申請表一份(下載​申請表)
3.兩張5cm X 5cm照片(淺藍色背景),一張貼在申請表右上角,一張反面寫上名字用曲別針別在護照首頁;
4. 英文或希伯萊文的以色列公司邀請信,原件或復印件(公司抬頭、蓋章、邀請人親筆簽名、訪問目的及時間俱全);
5.培訓項目請單獨提供培訓日程、時間、地點;
6. 申請人工作單位證明原件(公司抬頭、蓋章、領導親筆簽名、出訪目的及時間俱全,英文);
7. 工作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事業單位不必提供);
8. 在中信銀行網點支付的繳費憑證;
9. 填寫完整的有本人詳細回郵地址的EMS宅配單(請申請人自行記錄回郵單號碼,以便查詢回郵狀況)。
10. 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辦理簽證,請提供如下附加材料:
•  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出生證的公證書)
•  父母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或結婚證的公證書)
•  父母雙方請與簽證處預約,親自到使館簽署相關的聲明書。
二、簽證費用:
簽證費人民幣150元,郵費人民幣40元,通過當地中信銀行授權網點繳納,並提交繳費憑證。
 
三、簽證申請方式:
1. 簽證申請人按所屬領區申請簽證。以色列駐北京大使館接收除上海領館(管轄上海、安徽、浙江及江蘇領區)、廣州領館(管轄廣東、廣西、福建及海南領區)管轄區域以外的簽證咨詢及申請;
2. 簽證申請人采取下列方式申請:
簽證申請人郵寄全部申請材料到使館簽證處,填寫完整的有本人詳細回郵地址的EMS宅配單(請申請人自行記錄回郵單號碼,以便查詢回郵狀況),申請人的護照將以特快專遞方式(EMS)郵寄回申請人。
 
四、簽證申請所需時間:
使館簽證處在收到簽證申請人全部材料的五個工作日之內對簽證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如需補交材料,使館將另行通知申請人,簽證受理時間將延長。請簽證申請人遞交申請材料時寫明詳細聯系方式及電話,以便使館簽證處及時與簽證申請人聯系。
 
五、注意事項:
1. 除護照外,簽證申請人遞交的其它申請材料將由使館簽證處存檔保存,不再退回!請簽證申請人事先做好復印件,使館簽證處不負責替簽證申請人做復印!
2. 請簽證申請人在獲得以色列簽證後在簽證有效期之內前往以色列,如在簽證有效期內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色列,簽證申請人需重新提交簽證申請(手續同上)。
 
六、簽證處對外電話咨詢時間及聯系方式:
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不對外辦公!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
電話:010-85320662;傳真:010-85320613。
以色列駐華大使館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天澤路17號,郵政編碼:100600。
可通過訪問以色列駐華大使館網頁的方式獲取簽證信息,網址為:
http://embassies.gov.il/beijing
本須知最終解釋權歸以色列駐華大使館簽證處所有。

以色列駐華大使館簽證處

附以色列使領館領區劃分范圍:
    1、​以色列上海領館領區范圍:上海、安徽、浙江及江蘇區域。
    2、​​​以色列廣州領館領區范圍:廣東、廣西、福建及海南區域。
    3、以色列駐北京大使館接收除上海領館(管轄上海、安徽、浙江及江蘇區域),廣州領館(管轄廣東、廣西、福建及海南區域)管轄區域以外的簽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