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簡稱美國,首都華盛頓。位於北美洲中部,北與加拿大接壤,南靠墨西哥灣,西臨太平洋,東瀕大西洋。大部分地區屬大陸性氣候,南部屬亞熱帶氣候,地形總體西高東低,自然資源豐富,礦產資源總探明儲量居世界首位。 [28]  總面積937萬平方千米,海岸線長22680千米,美國共分為50個州和1個特區(哥倫比亞特區),有3143個縣。截至2023年2月,美國總人口約3.33億,非拉美裔白人占57.8%,居民大多信奉基督教及天主教,通用英語。

 

 

 

 

項目介紹

美國EB-5 投資移民項目於1990年起實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資移民者來美國投資及創造就業機會。此類簽證每年有10000個名額。根據此方案,外國移民申請人在美投資創設有利於美國經濟的商業性企業,並創造10個全職的美國工人就業機會,即可獲發二年期的條件式移民簽證。二年屆滿前90天,若移民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仍存在,可申請"條件移除",而成為永久居民。

 

EB-5對申請人的要求相當寬松,沒有商業背景、年齡、教育程度及語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證明其投資資金為合法取得(包括個人累積所得、贈與、繼承等多種途徑)。一人申請,全家(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均可同時獲得綠卡。申請成功後可自由選擇美國任何城市居住,或繼續留在中國工作和生活。

 

目前,美國移民項目大都為“區域中心”項目(俗稱EB-5項目),以及多元化投資基金項目,有多個地區可供選擇,例如南達科他州、賓州、費城、密西西比等投資移民項目。邦海外認為,雖然這些項目普遍投資金額較少,可以減輕投資人的負擔,但是在具體運作上,由於國人對美國的法律、經商環境、語言、經營成本等並不了解,政府也不提供擔保,因此在申請前的風險評估、項目選擇上要非常謹慎。

 

項目優勢

1、申請人無學歷、語言、年齡要求,其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請(由於排期的產生,可攜帶子女的年齡視排期而定)

2、申請人不要求具備任何商業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語能力

3、申請人無資產要求,只需證明投資金額為合法所得

 

 

 

申請條件

一、投資金額:80萬美元

移民申請人須投資80萬美元於區域中心內的投資項目,為期5年。另有7.5萬美元不等的發行費用。

二、投資期限:至少五年

到期後返還投資款。

移民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