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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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類型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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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入境
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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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性入境
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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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性入境
半年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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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性入境
一年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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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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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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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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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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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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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證中心費用 | 66€ | 66€ | 66€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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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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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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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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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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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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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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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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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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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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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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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費用總計 | 151€或166€ | 151€或166€ | 151€或166€ | 151€或166€ |
費用備注 : 我們回郵的郵寄方式為簽收掛號或簽收宅配,前者是5歐元的費用,後者是20歐元的費用,請申請人根據離出發日期的遠近及郵寄安全問題自行選擇,但無論使用哪種方式,我公司一概不承擔郵寄過程中護照丟失的風險。根據我們的經驗,選擇簽收宅配會相對更安全快捷。
二.申請探親或旅遊簽證所需材料
1. 從申請簽證之日起有效期6個月以上、不少於2頁的空白簽證頁的護照正本。
2.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申請表》一份 (簽證申請表下載),並附本人6個月內小2寸(48mm×33mm)正面、免冠、彩色護照照片一張(粘貼在簽證申請表上);第三國公民及使用同一護照偕行人還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申請表附表》(附表下載)一份。請務必如實、完整地填寫並簽署;有中文姓名者,請准確填寫中文姓名;申請表填寫不實、漏填或字跡不清楚,都可能導緻簽證被拒。
3.申請赴華旅遊的,需提供往返機票及飯店預定證明,及旅行期間每日詳細行程表如團組旅遊需提供旅行社開具的旅行證明。
4申請赴華探親訪友的,需提供國內親屬或朋友親筆簽名的邀請函及邀請人的身份證明或護照復印件;如邀請人為非中國公民,需提供邀請人有效的中國長期簽證或居留證明,被邀請人在華停留期須在邀請人居留期內
4.a. 為兒童辦理簽證額外所需的材料為1.兒童的出生公證復印件 2.父母雙方的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3.如果是兒童父母的一方是德國籍的,要求另外一方提供在德國的長期居留或已經累計滿五年的非學生類型的居留復印件.4.如果父母雙方都是中國籍的,要求雙方都能提供在德國的長期居留或累計滿五年的非學生類型的居留復印件.
4.b.探親或訪友的邀請函格式不限,可為復印件,基本內容要求如下:
(抬頭請寫尊敬的中國駐德國大使館,邀請人的名字及身份證號,被邀請人護照上的拼音姓名及護照號,邀請人與被邀請人之間的關系,被邀請人來中國的具體時間從什麼時候到什麼時候及其在中國逗留期間住宿地址,邀請人的電話聯系方式,邀請人希望大使館給予被邀請人多長時間的簽證,比如需要一年多次往返的簽證,每次回去90天等.最後邀請人落款,親筆簽字,日期)
5.出生在中國(含港澳台地區),後加入外國國籍者,第一次申請中國簽證時,須提供原中國護照資料頁的復印件。
6.出生在中國且曾獲得中國簽證的外籍華人,持新換發的外國護照申請簽證時,須提供舊外國護照資料頁和曾獲得的中國簽證復印件。
7.一份寫好回郵地址並能妥善保護您的護照在郵寄過程中不會損壞的信封,信封請不要太大,以剛好裝下護照為宜.我們將使用此信封將您的護照寄還給您。
三.代辦簽證需要的時間
Kontoinhaber: Xiang Zhu
KontoNr. 854078109 BLZ: 10010010 Postbank Berlin
IBAN: DE74100100100854078109
BIC: PBNKDEFF
Luxemburger Str. 30
13353 Ber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