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規定出售新汽車需貼上油耗標簽
新加坡規定出售新汽車需貼上油耗標簽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從2009年4月1日起強制實行汽車油耗標簽計劃,規定車商必須為出售的每款車輛貼上油耗標簽,以方便消費者在選購汽車時進行比較。違規的車商將會受到處罰。
據新加坡當地媒體4月1日報道,新加坡國家環境局說,該國的大部分汽車銷售行已經為旗下銷售的不同車款進行注冊,它們會從4月1日起貼上油耗標簽。 而對於一些無法趕在期限前執行新規定的汽車進口商,新加坡國家環境局已經將最後期限寬延到今年10月1日。
根據新加坡國家環境局的規定,違規初犯的汽車銷售商將面臨300新元(約1.52新元兌換1美元)的罰款,第二次的罰款金額為500新元,第三次則提升到1000新元。但若被控上法庭並被定罪,違規者將要被處以最高2000新元的罰款。
除了汽車外,新加坡國家環境局的能源標簽計劃也從4月1日起進一步擴大適用范圍,把衣物烘干機納入其中,而兩年後將會進一步擴大至諸如熱水器等其他電器。
(搜狐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