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2009年全面修訂化妝品指令
歐盟2009年全面修訂化妝品指令
化妝產品目前由化妝品指令——76/768/EEC監管,該指令於1976年起生效,至今有過55次修改。2009年3月24日,歐洲議會對《歐盟化妝品指令的全面修訂案》進行投票,歐盟委員會已經決定簡化化妝品指令,預計2009年內可以完成該修訂。
對現行化妝品指令進行簡化旨在消除成員國之間法律的不確定和不一緻,進而實施一套更好的體系,以保證歐盟市場內化妝品的安生性。經修訂後,歐盟化妝品指令將會成為一項法規,並因此將會直接適用於所有成員國。該全面修訂案涉及了幾項修改,包括更嚴格的市場監控、更好地監管化妝品的原料、全面的產品安全性評估體系和新的標簽要求等。
修訂案簡介
其中一項主要修改提案是在歐盟內建立起一套簡化、集中並有電子告示功能的系統。修訂案要求化妝產品與以前一樣,應該提供“產品信息包”(PIP),以備評估。除了以前的要求外,新要求的產品信息包還會含有“保質效力測試”(或“挑戰測試”),以對制成品預防微生物滋生的保質能力進行評估。
“沙漏”標志被引用為產品失效日期的標記。新法規規定,保質期應當出現在標簽上,該日期應出現在“在此日期前使用最佳”這些字詞之後或在新的沙漏標志之後。使用壽命在30個月以上的產品標簽方式保持不變,這意味着產品在開封後安全使用的時間長短可以用“開口廣口瓶”標志來表示,緊隨其後的是以幾個月/幾年表示的時間段。
另外,生產過程也必須遵守與相關協調標准一緻的GMP要求的規定(如ISO 22716:化妝品—良好生產規范(GMP)—關於良好生產規范的指導方針)。
對歸入緻癌的、緻有機體誘變或生殖毒性物質(CMR)類別化學品的監管發生了一點微小變化。根據現行的76/768/EEC法令的規定,歸入CMR1類、2類和3類的化學品將自動禁止用在化妝品上。但是,如果CMR3類化學品的安全性經過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的審核,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加以使用。CMR1類和2類化學品也可使用,只要它們遵守了No.178/2002法規(歐盟一般食品法)關於食品安全性要求的規定,同時也沒有其他替代物質,並且這些化妝品已由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進行評估並證實可以安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