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證的作用:

    簽證:是一個國家的主權機關在本國或外國公民所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上的簽註、蓋印,以表示允許其出入本國國境或者經過國境的手續,也可以說是頒發給他們的一項簽註式的證明。

    作用:簽證是一個主權國家爲維護本國主權、尊嚴、安全和利益而採取的一項措施。簽證是一個主權國家實施出入本國國境管理的一項重要手段。一個國家 的公民如果希望到其他國家旅行、定居、商貿、留學等,除必須擁有本人的有護照或旅行證件外,另一個必備的條件,就是必須獲得前往國家的簽證。否則,是不可 能成行的。

    二、簽證的種類:

    簽證一般按出入境性質分爲:出境簽證,入境簽證,出入境簽證,入出境簽證,再入境簽證和過境簽證等六種類別。有的國家(地區)根據申請簽證者的入 境事由, 把頒發的簽證分爲: 外交簽證、公務簽證、移民簽證、非移民簽證、禮遇簽證、旅遊觀光簽證、工作簽證、留學簽證、商務簽證以及家屬簽證等。

    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簽證分爲:外交簽證、公務(官員)簽證和普通簽證。我國現行的簽證有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和普通簽證等四種。     

幾種簽證介紹種類介紹     

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     

  依據申請人的入境目的,簽證可分爲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獲得移民簽證的,是指申請人取得了前往國的永久居留權,在居住一定時期後,可成爲該國的合法公民。而非移民簽證則可分爲商務、勞務、留學、旅遊、醫療等幾個種類。    

 反簽證

    是指由邀請方爲來訪人員在前往國國內的出入境管理部門辦好籤證批準證明,再連同申請人的護照、申請表格等材料呈遞該國駐華使領館。駐華使領館憑批 準材料,在申請人護照上籤證,無須請示國內相關部門。一般說來,獲得反籤就意味着入境獲得批準,護照送交前往國駐華使館後也不用等太長的時間。目前實行反 籤的國家大多在亞洲,如日本、韓國、印尼、新加坡、馬來西亞等。

 口岸簽證

   是指在前往國的入境口岸辦理簽證(又稱落地簽證)。一般說來,辦理口岸簽證,需要邀請人預先在本國向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批準後,將批準證明副本寄給出訪人員。後者憑該證明出境,抵達前往國口岸時獲得簽證。

   目前,對外國公民發放口岸簽證的國家,主要是西亞、東南亞、中東及大洋洲的部分國家。

另紙簽證

   另紙簽證也是簽證的一種形式,一般簽證多爲在護照內頁上加蓋簽章或粘貼標籤,而另紙簽證是在護照以外單獨簽註在一張專用紙上,它和簽註在護照上的簽證具有同樣的作用,但必須和護照同時使用。

互免簽證

   免簽證是隨着國際關係和各國旅遊事業的不斷發展,爲便利各國公民之間的友好往來而發展起來的,是根據兩國間外交部簽署的協議,雙方公民持有效的本國護照可自由出入對方的國境,而不必辦理簽證。互免簽證有全部互免和部分互免之分。

過境簽證

   當一國公民在國際間旅行,除直接到達目的地外,往往要途徑一、二個國家才能最終進入目的地國境。這時不僅需要取得前往國家的入境許可,而且還必須取得途經國家的過境許可,這就稱之爲過境簽證。 關於過境簽證的規定,各國不盡相同。不少國家規定,凡取道該國進入第三國的外國人,不論停留時間長短,一律需要辦理簽證。按照國際慣例,如無特殊限制,一國公民只要持有有效護照、前往國入境簽證或聯程機票,途經國家均應發給過境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