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鞋類對歐出口的壁壘
中國鞋類對歐出口的壁壘
自20世紀九十年代初開始,歐盟采取了多種貿易保護措施限制我鞋類進口。1995年,歐盟開始對我部分鞋類產品采取進口數量限制;1997年10月,對我部分紡織面鞋征收49.2%的反傾銷稅;1998年2月,對我部分皮鞋、塑膠鞋進口限定最低價格。
根據入世議定書的有關規定,2001-2004年,歐盟對中國鞋類產品的配額,逐年按5%-15%的比率增長。2005年1月1日取消配額。
自2004年下半年起,歐洲鞋業聯合會、義大利鞋業協會等行業組織就開始積極醞釀,要求歐委會對從中國進口的鞋類產品采取限制措施。
2006年4月7日,歐委會初裁決定對中國皮鞋征收4.8%-19.4%的漸進式臨時反傾銷稅。歐盟自2006年10月6日開始對來自我國的皮鞋征收為期兩年16.5%的反傾銷稅,今年5月又將征收范圍擴大到經澳門轉口的內地產皮鞋,緻使近期我國鞋類產品對歐盟出口明顯放緩。而歐盟鞋類制造商已公開宣稱將向歐委會提請,把對中國皮鞋的反傾銷措施再延長3年,並同時提出期中復審和日落復審,要求進一步提高反傾銷關稅。
技術標准
(1)綠色環保標准
甲醛標准:含量少於75mg/g。
偶氮:具體資料數據參照歐盟公布的第2002/61/EC號指令。
五氯苯酚:皮革制品中該物質的限量為5mg/g,有些客戶為達到綠色環保標准要求更為嚴格,其含量只能低於0.5mg/g。
金屬:某些金屬在染料中是必不可少的,但濃度過高會對人體有危害。如鎳超標可以導緻肺癌,六價铬超標可破壞人體的血液,其含量須小於3mg/g,TeCP小於0.5mg/g。
(2)歐盟“生態標簽”體系
為了鼓勵在歐洲地區生產及消費“綠色產品”,歐盟於1992年推出了生態標簽體系,並於2000年通過了歐盟1980/2000號條例,制造商、貿易商均可為自己的商品申請生態標簽。生態標簽是一朵綠色小花圖樣,獲得生態標簽的產品被稱為“貼花產品”。
(3)綠色貿易壁壘
“綠色壁壘”是現代國際貿易中,進口國以保護環境、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的健康與安全為名,通過颁布、實施嚴格的環保法規和苛刻的技術標准,以達到限制國外產品進口為目的的貿易保護措施。綠色壁壘隱蔽性很強,且限制范圍很廣,包括了產品設計、生產、包裝、運輸、消費和廢棄回收等全過程,產品在任何環節上不符合要求,都可能被綠色壁壘拒之門外。因其具有極強的隱蔽性,綠色壁壘逐漸成為國際貿易保護的主要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