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購物是廣告還是節目

   被稱為零售業第三次革命的電視購物,在國外活得程似錦,在中國卻像是背負了謊言的原罪,幾近被電視觀眾拋棄。缺乏監管、亂象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多頭管理。

  在廣電總局下發此次《通知》之前,盡管電視購物沒有被明確定性為廣告,但是從其實際操作流程來看已經被當作廣告了。如此一來,商務部、廣電總局、工信部、工商總局、衛生部、質監總局等部門誰都能管,但又都不會對此管得那麼上心,互相推諉責任反而導緻了在電視購物上的監管軟弱。

  因此,有專家建議將電視購物定性為電視節目,這樣只由廣電總局一家來管,就會有總負責人來把質量關,效果會更好。電視購物在美國就被視為電視節目,因此完全依據電視節目的相關法律進行管理。有消息稱,颇受業界關注的《中國電視購物節目標准》今年底前會出台,該標准將明確規定電視購物是節目而非廣告。

  可問題又來了。此次廣電總局下發的《通知》中將電視購物納入廣告管理,那麼等廣電總局籌劃的《中國電視購物節目標准》出台後,電視購物到底是屬於廣告還是屬於節目呢?是以《通知》為准還是以《標准》為准呢?後者只是一家的事情,前者卻牽涉到其他部門。

  不過要讓廣電總局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從其以往的經歷來看實在勉為其難。而且就以往電影片現蟻力神這類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我國在電視節目方面的法規也相對滯後。或許電視購物更可借機廣電總局在此方面的監管尷尬,變得更加無法無天,結果則可能徹底葬送自己在中國的前景。

  在目前電視購物行業已大傷元氣的形勢下,單靠某些部門下發的幾次通知或者幾個行政條規,已無法挽回其在電視觀眾中的聲譽,不如借此讓電視購物來次徹底的清洗,出台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政府也專門成立一個管理機構,給予特殊關照,這樣這個行業才會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