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的主要業務制度
海關業務制度可分爲:監管制度、關稅制度、保稅制度、稽查制度、統計制度,五項主要業務制度。
1、監管制度:海關監管的對象分爲貿易性的貨物、運輸工具和非貿易性的物品三部分,因而海關監管制度可分爲貨物監管制度、非貿易性物品監管制度和運輸工具監管制度三大體系。
2、關稅制度:該制度規定了納稅義務人、商品分類及編碼、進出口稅率結構、完稅價格的審定、納稅期限、稅款的徵免退補及違規處理等原則和作業程序。
3、保稅制度:是指經海關批準的境內企業所進口的貨物,在海關監管下,在境內指定的場所儲存、加工、裝配並暫緩繳納各種進口稅費的一種海關監管業務制度。
4、稽查制度:是指海關在規定期限內依法對進出口經營企業及相關單位的會計帳簿、憑證、報關單證及其他有關資料實施稽查,以審查有關企業、單位有無違反海關法規行爲的一項海關業務制度。
5、統計制度:是以進出境的貨物爲調查和分析對象、運用一系列統計指標對國家的對外貿易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督,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