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汽車及家電報廢回收利用情況
| 法國汽車及家電報廢回收利用情況 |
| 一、報廢汽車 (一)回收利用政策 1)法國對廢舊汽車實行報廢與回收的政策依據是歐盟議會2000年9月18日颁布的2000/53/EC關於報廢汽車回收指令和法國政府2003年8月1日颁布的2003-727號關於汽車生產商與報廢汽車淘汰的法令。 2000/53/EC指令旨在協調成員國對報廢汽車回收實施的不同措施,首先是確保汽車對環境污染降低到最小的程度,以達到保護、預防和改善環境質量;其次是保證歐盟內部市場的良好運轉和避免競爭出現扭曲。該指令適用於車型定義為M1和N1類的汽車及報廢汽車,包括其各類組件與材料。指令要求各成員國建立報廢汽車回收系統,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利用的管理,提高報廢汽車回收利用率,減少報廢汽車對環境的影響。成員國被要求制定相應的法規和標准,並保證能有效實施,建立報廢汽車登記注銷證明制度,確保報廢汽車只能在授權拆解工廠處理,汽車制造商與材料及零部件制造商在設計和制造時考慮產品的回收利用,限制和減少使用危險物質,防止這類危險物質丟棄於環境和有利於回收使用。禁止使用鉛、汞、镉、六價铬等重金屬。 指令要求成員國采取必要措施至2015年1月1日每年每輛報廢汽車的材料再利用率最低需達到95%,回收率最低需達到85%。 2)法國根據歐盟指令颁布的政府法令(2003-727號)對汽車制造商及報廢汽車處置程式作出相應規定,該法令適用於小汽車、小卡車及三輪機動車。法令規定報廢汽車由其持有人送交被授權的拆解或軋碎廠處理,這些處置機構不得向報廢汽車送交者收取費用,汽車制造商對其品牌的報廢汽車向處置機構產生的處理費用進行補差,並由汽車制造商和處置機構共同認可的獨立的第三方出具處置報廢汽車費用的補差證明,該證明的內容並附上汽車制造商的補償意見應報送行政部門與汽車制造、零部件與材料商及報廢汽車處置機構組成的委員會。負責交通、環境、經濟和工業的政府部門聯合制定的法令具體規定相關的執行辦法。 該法令規定車主送交報廢車及授權的拆解企業需出具收據和在汽車灰卡上備注,同時應將收據副本送交車牌發放地的警察局取消車牌,以及將拆解情況報送相關委員會。 (二)報廢汽車執行情況 1)企業情況 2006年,法國發放授權的處理報廢汽車的企業為1000家,2007年增加到1300家,其中1267家為拆解企業,52家軋碎企業,巴黎和海外省尚無授權的拆解企業,3個省擁有超過30家授權的企業,13個省超過20家授權的企業,33個省少於10家。據統計,至2008年9月,授權的企業超過1400家。 從分布情況看,中部地區的農業省、山區省及科西嘉島因人口與汽車擁有量少,授權的拆解企業少,人口與汽車多的省所占的拆解企業數量大,如布列塔尼和諾曼第大區,東部和西南部地區。軋碎企業的分布同樣如此,人口多、歷史上有工業基礎的省所占比例大,11個省超過2家,北部地區數量最多共有5家。 資料顯示,年拆解1萬輛報廢汽車的企業(9家以上)的省分集中於大巴黎地區周邊的西部省分,法國東部和南部地區的省分。省內分布密度為0.004平方公里一家拆解企業。平均距離12.2公里。法國拆解企業平均地理分布比例好於大多數歐洲國家,便於車主送交報廢汽車進行拆解回收。企業處理報廢汽車的平均數量超過1.6萬輛的國家為塞浦路斯和葡萄牙,其次為斯洛維尼亞和盧森堡(1.4萬和1萬輛),法國低於2000輛。 2)回收利用效果 據統計,法國報廢汽車年存量約為170萬輛,高於汽車業估計的150萬輛。2007年,法國報廢汽車回收率在50%-60%,全年處理報廢汽車94.5萬輛(高於2006年的80萬輛),其中小汽車為90.7萬輛,占95.9%;商用汽車3.7萬輛,占4.0%,三輪機動車0.11萬輛,占0.1%。拆解企業處理的報廢汽車超過65%來自於保險企業和個人,86%的報廢汽車經拆解後送交軋碎企業處理,其余的報廢汽車仍存放在拆解企業。在法國,11%的車架被送至外國進行軋碎處理。2007年由拆解、軋碎企業處理的報廢汽車總噸數為87.5萬噸,小汽車的重量占了大部分,為83.2%,平均每輛重量為920公斤。拆解企業在對報廢汽車拆解和消除污染過程中回收約130公斤的零部件和材料。 統計數據還顯示,黑色金屬占一輛汽車重量的60%-65%,鋼是回收黑色金屬材料中的主要成份。在法國,汽車用鋼占鋼材市場的30%,1噸鋼材平均可回收50%。汽車用的有色金屬呈現小幅增長,約占一輛汽車重量的7%。在這些有色金屬中,用量最大的是鋁、銅、鉛、鋅和鎂。鋁是報廢汽車中的主要金屬之一,也是回收最多的有色金屬。 2007年因企業統計數字不完整尚無報廢汽車回收利用率數據。2008年一季度,法國環境與能源管理署(ADEME)通過5家拆解企業、1家軋碎企業和2家軋碎殘留物處理企業對304輛報廢汽車處理後得出的數據,回收率79.6%,接近於法令規定的80%,利用率低於81%, 尚未達到規定的目標85%。 二、報廢家電 (一)回收利用政策 1)歐洲每年產出20億噸垃圾,減少、分揀和回收利用這些垃圾成為歐盟環境保護優先實施的目標之一。這一目標要求各成員國重視消除回收這些垃圾並使這項工作更合理化。為此,歐盟在2003年1月27日颁布了關於電子電氣設備垃圾回收利用的2002/96/CE指令。該指令對回收利用的適用范圍、制造商對產品設計、回收處理及利用、費用承擔、信息通報、負責監控等方面作了較為詳盡的規定,並要求成員國制定相應的本國法規法令。 2)根據歐盟上述指令,法國在2005年7月20日颁布了2005-829號法令。該法令確定了回收利用的量化目標,即每人每年產生的4公斤電子電器設備垃圾必須得到回收,這也是歐盟要求成員國達到的第一阶段的門檻。據調查表明,在法國每戶家庭產生的電子電器設備垃圾估計每人每年為14公斤,目前回收目標僅是每人每年2公斤。為盡快達到回收4公斤電子電器垃圾的目標,法令還確定家庭回收利用這些電器的目標通過百分比計算出這類產品的平均重量。根據產品分類,70%-80%的這些產品將被得到利用。 該法令規定,電子電器設備制造商及進口商不僅要對產品壽命周期負責,而且應承擔回收處理電子電器設備垃圾的費用。法令要求生產企業在設計新產品時必須注重生態設計,以利於今後的拆解和回收,不再使用易破壞環境的“被列入管理的物質”。 法令規定,經銷商在采購相同的電子電器設備時有義務去回收已使用過的電子電器設備,即“一換一”原則。 3)法令適用范圍涉及到的家電和專業設備分為10類: 大家電 小家電 信息與通訊設備 大眾化設備(指:收音機、電視機、照相機、錄音機、高保真音響、擴音器以及音像錄制器材設備等) 照明器材 電子電器工具(不含大型固定式工業工具) 玩具及娛樂、體育設備 醫用設備 監控器材 自動售貨機 (二)回收利用情況 法國每年的家庭垃圾為2110萬噸,折合每人每年生產近400公斤垃圾,即每人每天約1公斤垃圾。每年約200萬噸電子電器設備投入企業和家庭市場,這些設備每年以3%-5%的速度增長。每人超過20公斤新的電器設備投入市場,即約1.8億件設備器具。同時,幾年前已經售出和剛到壽命期的家庭電子電器設備垃圾的總量估計約每人每年14公斤。 為組織和管理好回收利用報廢家電的工作,2006年8月9日,生態系統公司(La Société Eco-systèmes)作為生態組織機構被政府法令授權予以管理全國回收利用電子電器設備。生態系統公司成立於2005年7月4日,現董事長為小家電制造商賽博集團董事長Alain Grimm-Hecker擔任。2006年11月15日,該生態組織機構正式啟動運轉。機構擁有36位股東,來自於在法國的主要黑白家電制造商和經銷商;1488家會員企業,2007年這些會員企業投入市場約95萬噸家電產品,占投入市場的72%。制造商根據其市場份額的產品數量負擔回收與處理費用,生態組織機構負責回收和處理這72%的電子電器設備,2007年制造商支付了1.1億歐元。生態組織機構通過經銷商和當地市鎮進行回收。 統計顯示,2007年全國約1萬個回收點,43家回收和物流服務商,46家處理服務商,115個回收集中中心,80家處理中心,5家制冷家電處理中心已投資超過2000萬歐元。2007年法國共回收近11萬噸垃圾(其中處理10.2萬噸,重新利用4186噸)。2008年上半年回收8.3萬噸,同比增長90%。2008年將回收約20萬噸。產品分類回收情況制冷家電為23%,非制冷家電50%,彩電顯示器11%,小家電16%。回收渠道情況經銷商為70%,市鎮社區15%,社會經濟體15%。 法國第一阶段的目標是每人每年4公斤的電子電器設備垃圾應予回收,根據涉及產品的分類,回收的70%-80%的產品應予以循環利用,對列入管理的物質進行解除污染的要求更為嚴格,如電冰箱產生的溫室氣體。 在回收過程中,法國家電翻修企業Envie公司得到生態系統公司的同意,通過經銷商回收的家電產品進行維修翻新,在其商店低價銷售翻修後的舊貨,以滿足一些消費者的需求,從而也達到了環境保護。另外,法國Emmaus企業對回收後的家電進行分揀,不能使用的送到回收集中中心進行回收處理,尚可使用的經修理後每天下午在其銷售大廳出售,對這些舊家電賦予新的生命。2007年,10萬件家電由Emmaus企業整修後得到再次利用。 此外,生態系統公司建立了對電子電器設備垃圾的追蹤和監控處理制度,啟動通過統計方法制定出全國對廢舊家電回收利用率的措施,以證明所使用的方法的嚴肅與安全性,2007年對物流與處理廢舊家電的企業進行了93次審核,電子電器設備垃圾回收率在66.2%-89.2%,根據產品類別,制冷家電、非制冷家電、彩電顯示器和小家電的利用率在68.7%-95.8%。 法國對電子電器設備回收利用2008年的目標: 大件家電 材料回收率75%,利用率80% 小家電 50% 70% 信息與通訊設備 65% 75% 大眾化電器 65% 75% 照明器材 50% 70% 電子電器工具 50% 70% 醫用設備 50% 70% 玩具與娛樂體育 50% 70% 監控器材 50% 70% 自動售貨機 75% 80% 法國離回收每人每年電子電器設備垃圾14公斤的目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其對廢舊家電的回收管理經過兩年多的運轉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中一些做法從立法到管理監控值得我國借鑒和利用,即促進環保家電產品的發展,又帶動刺激不同層次的家庭對家電消費的需求。 (信息來源:中國駐法國經商參處) |


